索引号: | 12341202MBOX482583/201711-60216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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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1-15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重点工程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15 |
生效时间: | 2017-11-15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区重点局关于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关于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
工作情况报告
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7〕47号)文件要求,区重点局立即安排人员对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存在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排查梳理,未发现有关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
特此报告
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