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092399-3/201712-91195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1-20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扶贫办 | 生成日期: | 2017-11-20 |
生效时间: | 2017-11-20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开展全区脱贫攻坚年终迎检督导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颍州区脱贫攻坚年终迎检督导方案》(阜州扶组〔2017〕90号),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省第三方监测评估之前,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年终迎检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户
1.建档立卡贫困户
(1)识别退出程序是否规范
(2)扶贫手册填写是否及时
(3)到户扶贫项目资料是否齐全
(4)帮扶措施是否到位
(5)已脱贫户“一达线、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达标
(6)口述是否清楚
(7)帮扶满意度能否确保
(8)人居环境是否 改善
2.一般农户
(1)扶贫政策宣传讲解是否到位
(2)“五类”农户是否建立清单
(3)“五类”农户是否开展排查
(4)扶贫信访案件是否解决
(5)扶贫领域矛盾是否化解
(二)村
1.扶贫基本情况是否清晰
2.村出列条件是否达标
3.2014-2017到村扶贫项目清单是否建立
4.村档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5.工作责任是否落实
6.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是否完成
(三)镇
1.工作责任是否落实
2.审核把关是否严格
3.2014-2017镇扶贫项目清单是否建立
4.镇扶贫资料是否规范齐全
5.镇级帮扶责任是否落实
6.是否开展驻村工作管理
二、督导范围
全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4个乡镇、街道,15个2017年出列贫困村以及部分贫困村(非贫困村)。出列贫困村 2017年脱贫户全覆盖,2014-2016年脱贫户各3户,未脱贫户5户, 一般农户 5 户调查。根据工作进度,部分乡镇 街道 再随机抽取1-2个已出列(未出列)贫困村或非贫困村,随机点调10户2017年脱贫户入户调查。
三、督导组组成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从各有关单位抽调 13 人组成督导组,在省第三方监测评估之前专项从事迎检督导工作。(区扶贫办 3 人, 区财政局 1人, 区农委1人,区教育局1人,区卫计委1人,区住建局1人,省工商局驻时庙村扶贫工作队1人, 团省委驻大许村 扶贫工作队1人 , 省国资运营公司驻姬庙村扶贫工作队1人, 市政办驻郭寨村扶贫工作队 1人,区纪委驻冯于村 扶贫工作队1人)
四、时间安排
11月 21 日 —— 30日 集中指导
12月1日——3日 督查整改落实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0日15:00前将抽调人员上报到区扶贫办。
2.督导组各成员请于11月20日17 :00前到区扶贫办报道并参加督导业务培训。
3.督导组赴各乡镇街道督导时间由督导组与各乡镇街道提前沟通协商确定。
4 .督导组各成员在督导期间要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真督实查,确保找准问题、指导有力、督查严格。督导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区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5 .各乡镇街道、村居要积极配合督导工作,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材料,提供便利条件,确保督导工作有序推进。
6 .督导期间,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7. 车辆由督导组自行安排,每 4人一车,每天每车补贴燃油费150元。督导组各成员在市区无住宿的,由督导组统一安排住宿,费用按照差旅费标准据实予以报销。就餐在被督导乡镇街道食堂。
8 .区扶贫办负责全程加强督导工作指导,加强督导工作调度。
阜阳市颍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