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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1097/201712-79657 信息分类: 美丽乡村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2-13
发布机构: 三塔集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12-13
生效时间: 2017-12-13 废止时间:
称: 三塔集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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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塔集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12-13      来源:三塔集镇人民政府    保护视力色:       

 

三塔集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打造生态三塔、美丽三塔,根据阜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办201748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推进“五水同治”,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湖沟塘管理中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考核严格的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沟塘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沟塘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助、社会共管。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沟塘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沟塘休养生息、维护河湖沟塘生态功能。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区域不同河湖沟塘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湖、沟)一策,解决好河湖沟塘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沟塘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沟塘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7年9月底前,建成镇村二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全部河湖沟塘。

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严格规范,河湖沟塘管理范围明确,水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用水总量控制在1001万立方米以内,街道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清除。河湖沟塘环境面貌显著改观,实现河湖沟塘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河流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泥、河面无杂物、河内无违建的目标。

2030年,全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沟塘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黑臭水体得到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沟塘管理保护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切实做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监督。

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和《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推进节水减排。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中、深层地下水开采,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企业、灌区等载体建设 ,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健全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总量,对入河湖沟塘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水功能区,不得新设入河湖沟塘排污口。

(二)加强河湖沟塘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理,依法划定河湖沟塘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湖沟塘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及河湖沟塘堤防、涵闸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依法打击破坏河湖沟塘堤防、岸坡、闸涵、泵站等水利设施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安全。建立完善涉河湖沟塘建设项目监管制度。强化河道采砂管理,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采砂管理机构,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围垦河沟,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清退。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阜阳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颍州区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河湖沟塘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完善入河湖沟塘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湖沟塘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促进再生水利用。

优化入河湖沟塘排污口布局,编制入河湖沟塘排污口布设与整治方案。实施入河湖沟塘排污口整治,加大对不达标排污口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沟塘排污口。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治理目标管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功能管理,防止河湖沟塘水体水质下降。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完善饮用水源建设,加强备用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河湖沟塘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采取探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沟塘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巩固扩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成果,开展农村清洁沟、河、塘行动,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湖沟塘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沟塘、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退耕、退房,还河、还林,护水的“二退二还一护”。加强河湖沟塘治理,拆除清理堵坝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新建蓄水、引水、活水工程,恢复河湖沟水系的自然连通。完善河湖沟塘水量调度方案,保证河湖沟塘基本生态流量和基本生态水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不断恢复河湖沟塘水域面积、河湖沟塘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

开展河湖沟塘健康评估。建立和完善河湖沟塘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河湖沟塘资源现状调查,进行河湖沟塘健康评估并定期公告。对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河湖沟塘,要拟定和公布保护名录,划定保护红线,防止河湖沟塘水域萎缩,河湖沟塘断面、容积减少和水质恶化。

开展河湖沟塘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沟塘生态环境。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

(六)加强执法监管

严格落实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涉河湖沟塘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做到河湖沟塘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大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湖沟塘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法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应积极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沟塘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河湖沟塘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沟塘动态监管。落实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推进全区河湖沟塘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河湖沟塘水域变化、侵占河湖沟塘水域等情况跟踪,对重点水域、重要堤防、大型水利工程、跨界河湖沟塘节点等进行视频实时监控,逐步实现河湖沟塘监管信息化。

五、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1.分级设立河长。级设立总河长,由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镇分管负责人担任;主要河湖沟设立级河长,由级负责同志担任,直相关部门协助河长开展有关工作。

村支部、村委会行政区域内的主要河沟设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村区域内的河沟塘设立河长,由村两委负责同志担任。

2.分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各级河长会议成员由本级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为:镇党政办、镇财政所镇国土资源所、规划办、镇交管站、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镇卫计办、镇市容中队、镇林业站、市场监管所。各站所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行政村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

3.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镇水利站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规划办明确1名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湖沟塘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沟塘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沟塘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沟塘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相应河湖沟塘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2.河长会议职责。协调解决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规划、方案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村与村之间有关河沟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

3.河长制协助单位职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工作调查和方案制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4.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协调推进河湖沟塘保护有关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河湖沟塘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组织对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

2)镇规划办: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有关问题,负责规范河湖沟管理范围内船舶工业发展,依照国家船舶行业标准规范河湖沟管理范围内修、造船企业生产活动。

3)镇规划办:负责指导、监督河湖沟塘利用和整治等规划的编制及实施,配合市规划局做好项目规划定点、审批、违法建设认定等工作。

4)镇财政所: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5)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河湖沟塘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组织、指导、监督河湖沟塘水域岸线等河湖沟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6)镇规划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组织河湖沟塘水质监测,开展河湖沟塘水环境质量评估,依法查处非法排污,负责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处置。

7)镇规划办:负责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实施城区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督促各村做好河沟保洁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等工作。

8)镇交管站: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监管和推进航道整治,水上运输及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组织对破坏航道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9)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田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负责指导、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对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执法监督。

10)镇水利站:负责河湖沟塘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河湖沟塘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组织对侵占河湖沟塘、围垦湖泊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河湖沟塘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

11)镇卫计办:负责指导饮用水卫生检测和农村卫生改厕工作。

12)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取缔河湖沟塘管理范围内及沿线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13)镇市容中队:负责指导、监督拆违控违工作以及垃圾的收集、运输、清理等工作。

14)镇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城市规划区以外绿化工作,推进河湖沟塘沿岸绿化和湿地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制定出台本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行政村是实施河长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树立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河湖沟塘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对骑沟建房、污水直排河流、垃圾秸秆入河沟、河道非法采砂、阻水植物等长期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由属地政府组织合力攻坚并按照“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层层传导压力,将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明确到责任领导、明确到责任单位、明确到责任人。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确保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三)健全工作机制。行政村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沟塘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四)强化规划约束。河湖沟塘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编制专项规划时,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实行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进有关规划与河湖沟塘管理保护规划互相衔接,强化规划约束。做好已批准的河湖沟塘管理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和监督考核制度。

(五)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沟塘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级及行政村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沟塘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沟塘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沟塘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沟塘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沟塘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湖沟塘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河湖沟塘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行政村要在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镇政府。

 

附件: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附件

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名单

 

长:陈祥军  委书记

                   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刘西仁    镇主任科员  

级河长:

南运河前进、徐寨段、阜地河徐寨段河长:杨宁宁

(镇政府副镇长)

协助单位:镇卫计办、镇财政所

南运河、阜地河张寨段河长:张瑞华(镇人大副主席)  

协助单位:镇经济发展办

南运河冯于段、北润河倪寨段河长:  伟(镇党委委员)

   协助单位:镇规划办、林业站

阜地河大塘段、三塔段,北润河三塔段河长:陈怀辉

(镇政府副镇长)

协助单位:镇国土所、镇工商所

阜地河吴大段、葛庙段河长:赵复魁(镇党委委员)

协助单位:镇交管站

北润河拐湾段河长:梁月宇(镇人大主席)

协助单位:镇水利站

北润河洲孜段河长:刘西仁(主任科员)

协助单位:镇农综站

北润河胜华段、花园段河长:陈科学(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单位:镇市容中队

 

 

 

 

 

 

 

 

 

 

 

 

 

 

 

 

 

 

 

 

 

 

 

 

 

 

  中共阜阳市颍州区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