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1097/201711-19740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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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1-27 |
发布机构: | 三塔集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11-27 |
生效时间: | 2017-11-27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阜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受外来传输和本地污染源共同影响,加之不利气象条件共同作用,预计11月28日阜阳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将持续。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自11月27日17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蓝色预警,同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在应急响应期间落实以下管控措施,有效降低大气污染,切实控制重污染天气形成和发展:
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避免/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为遏制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我们倡导:各位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来源:市环保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