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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54894602/201712-2883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2-21
发布机构: 颍西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17-12-21
生效时间: 2017-12-21 废止时间:
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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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颍西街道办事处    保护视力色: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搞清四至,核实面积,颁发权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对于维护广大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巩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一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二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三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根本要求,四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紧迫任务。

二、总体目标

2014年,在全省2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任务。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实现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基本原则

1、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完成时间不搞一刀切,妥善化解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后遗症,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严禁将确权登记实际测量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

2、依法规范。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确权登记颁证。

3、民主协商。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

4、县级为主。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行省统筹部署、市督促指导、县(区)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县级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全程参与并负责业务指导。

四、主要工作内容

1、清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试点县(区)要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合同、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准确界定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勘测,准确界定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3、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试点县(区)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内容;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推广应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

4、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并及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行完善。

5、进行公示并集中颁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现有的承包地实际测量面积、权属登记情况在当地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并经承包人签字确认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予以确认。由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填写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集中颁证。

6、规范登记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县(区)两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办和登记机关分别进行分级管理、分类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五、实施程序

1、确定确权登记颁证乡镇(街道)。试点县(区)要把所辖乡镇(街道)全部纳入年度试点工作计划,落实试点任务。

2、制定工作方案。以县(区)为单位制定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实施,并报省、市农业部门备案。

3、组织开展实施。按照成立组织、开展培训、宣传动员、农户申请、实地测量、绘制图件、收集信息、确认公示、录入信息、审核颁证、资料归档、检查验收等程序,统筹组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4、组织督查验收。由各市对所属试点县(区)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行督查,并组织年度检查验收,省组织对试点县(区)进行抽查。

5、做好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县(区)要将工作总结报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