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4865453/201712-29625 | 信息分类: | 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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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2-14 |
发布机构: | 文峰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17-12-14 |
生效时间: | 2017-12-14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颍州区医疗救助办理指南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设定依据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申请条件 | 自然人 | ||||
办理材料 |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通过“一站式”系统救助。 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诊治资料; 4、原始发票; 5、低保(五保)证复印件; 6、其他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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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乡镇(街道)民政所、颍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 | ||||
办理流程 | 乡镇(街道)社会求助窗口受理、乡镇(街道)民政所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救助金发放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
联系电话 | 颍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联系电话:0558-2201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