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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90120786/201712-30943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2-15
发布机构: 九龙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12-15
生效时间: 2017-12-15 废止时间:
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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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九龙镇人民政府    保护视力色: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根据省市应急预案要求及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际,市住房城乡建委修订印发了《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市政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等在重污染天气下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个级别,应急预案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 

《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成立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职责内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工停产名录并及时更新,及时响应市政府应急预警信息,快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随预警信息变化动态调整响应措施,联防联治建筑扬尘。

《应急预案》要求不同预警级别发布时,需采取对应响应措施。中度污染时,加强易扬尘项目管控;蓝色预警时,限制土方开挖外运,禁止装饰露天切割,现场强化洒水、封闭、封盖等措施落实;黄色预警时,停止土石方工程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加强洒水、覆盖、封闭,禁止城区未封闭搅拌站生产;橙色预警时,停止土石方工程作业,停止搅拌站生产,禁止装饰露天切割,加强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红色预警时,工地停工、搅拌站停产,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加强各项防尘措施落实。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的需要,通过响应措施的落实,有效减轻我市重污染天气下建筑扬尘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