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0861148/201711-75020 | 信息分类: | 领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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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1-22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地方税务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2 |
生效时间: | 2017-11-22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颍州区地税局“三强化”把关简易注销工作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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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QQ群等途径广泛宣传,通知未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补采集信息,未开业经营的企业可以采取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无需到地税机关开具《清税证明》,积极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安排专人每天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对照“金三”系统,认真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及时提交异议,严把简易注销程序关口,同时将审核把关的情况定期汇总上报市局。充分发挥地税机关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过程中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同级工商部门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企业的信息,切实督促企业依法履行注销清税义务,维护市场秩序,让有退出需求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享受制度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