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60106/201712-76458 | 信息分类: | 本级政策解读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2-26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国土资源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6 |
生效时间: | 2017-12-26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文字解读】《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日前,区政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阜州政办秘〔2017〕111号)(以下统称《通知》)。这一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调动基层政府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积极性,盘活颍州区存量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城镇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背景
颍州区是阜阳市主城区,目前正处于经济加速发展阶段,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持续增长。随着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企业的扩大生产、高铁片区的开发与建设、一区三园的加速推进,使得颍州区建设用地需求量明显增大,建设用地供给面临着巨大压力。大力开展土地复垦既是当前满足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也是新时期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必然选择。因此,出台《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意义重大。
二、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序时落实
颍州区立足2017年全区土地复垦任务总体目标,认真梳理谋划。《通知》中明确了2017年土地复垦任务包括结转的2016年未完成项目区、2017年3月份区政府下达任务以及2017年8月上级新增下达旧村庄复垦任务三部分,共计六千余亩。《通知》按照复垦序时要求,分别对三个部分土地复垦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及工作步骤,确保序时完成年度土地复垦任务。
三、明确工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
《通知》对前期程序、实施、验收、管护、资金拨付、审计决算等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通知》明确,各乡镇负责摸底调查、征求群众意见、签定协议、登记造册等前期工作,区土地开发收储复垦整理中心进行复核、测绘、编制规划方案、组卷上报,区国土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勘测定界图和规划设计图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做到“五个到位”,即房屋拆除到位、树木清理到位、垃圾清运到位、土地平整到位、沟渠路配套到位,且达到种植条件,耕地质量不底于周边耕地质量水平。工程竣工后由区土地开发收储复垦整理中心自验、区国土部门逐级上报终验。
《通知》明确,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对工程后期管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做好监管维护工作,确保验收后不出现植树造林、挖塘、修路、建房、畜禽饲养及其他非农业建设等破坏耕地现象。
四、加大政策激励,保障土地复垦工作经费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推动土地复垦工作积极性,确保土地复垦质量有提升,《通知》重点突出提高经费标准方面内容。《通知》规定,除房屋拆迁补偿、附着物按原补偿标准执行外,土地平整费用由原2000元每亩标准调整为以审计结果据实拨付,奖金由原来每亩2000元(包括每亩1000元工作经费和每亩1000元奖金)增加至每亩5000元,奖金部分可用于本乡镇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日常支出和有功人员奖励,其中人员奖励部分各乡镇要公示奖励人员及金额,支出不得高于总奖金的40%。
五、强化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通知》明确,对于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乡镇,对完成全年任务后超额完成部分,再另行增加每亩2000元的奖励,并优先考虑解决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时,对未能按时保质完成复垦任务的乡镇,农民建房及地方招商引资项目不予解决用地指标并给予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通报后仍未按期完成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将进行约谈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对造成省政府对我区用地进行限批的乡镇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复垦后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取消应得奖金并追究违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