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4461582/201711-51271 | 信息分类: | “三公”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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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企业,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1-02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1-02 |
生效时间: | 2017-11-02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关键词: | 三公经费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一、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合 计 |
5 |
0.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 |
0.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 |
0.7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颍州区征收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具体情况如下:
(一)颍州区征收办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与2015年相同。
(二)颍州区征收办2016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与 2015 年决算相同,经费使用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三十六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转发《阜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6〕81 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万元,下降38.9%。,下降的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维修养护费用。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征收办日常房屋征收项目监督、巡视巡查、办理等业务。2016年,颍州区征收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颍州区征收办政务公开电子邮箱:fysyzq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