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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98960424/201712-1185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2-07
发布机构: 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17-12-07
生效时间: 2017-12-07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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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7年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7-12-07      来源:颍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保护视力色:       

 

2 0 1 7年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7年,颍州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双轮驱动”战略和“五大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工作中心,深化大局意识,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创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

一、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政务阳光透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从源头上把好文件公开属性关,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区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大力推进区、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内容、重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和考核考评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完善运用政府信息公布平台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创新运用微博、短信平台等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围绕“五大助力”推进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一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营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重点推进经济政策解读回应以及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发挥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聚共识、以公开促落实的作用,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改革等信息公开。三是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发挥政务公开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重点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四是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以公开促进保民生、兜底线惠民政策落实,重点推进扶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五是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推进防范金融风险、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回应和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提高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着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二是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三是发挥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作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四是创新解读方式方法,运用部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着力提升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探索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机制。二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各地、各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府信息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优化技术规范。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会工作程序,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五是建立区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制度,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政策文件,政策文件制定单位应及时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宣传影响。对社会舆论重要关切事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面向主流媒体,通过集体采访、独家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回应,进一步提升吹风会实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关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及时主动参加吹风会,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针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加强重点舆情检测与回应,探索建立舆情检测收集工作机制,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检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一是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二是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

七、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群众网上办事。整合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建设智慧政务服务系统,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围绕“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支付、统一评价”的目标,开发建设智慧政务服务系统,推进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统一架构、多级联动、覆盖全区的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结合实施智慧政务服务系统建设,推进实体大厅窗口业务受理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开通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审核、办件查询、网上投诉、意见征集等在线服务功能,打造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有机结合,一体化、全天候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整体服务效能。编制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丰富网上服务内容,重点推进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智能化升级,推进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数据交换标准规范,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统一电子证照库、统一身份认证和网上支付体系,有序推进政务信息互认共享和联网核验,逐步解决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八、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项目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并通过 “中国颍州”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推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降低制度性成本,削减中介评估项目和费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试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证照合一”覆盖面。深化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全面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展简易注销试点,积极推进注册审批全程电子化。探索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涉企收费“一单制”改革,涉企收费减免、核算等业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

九、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坚持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适应各类群体办事需求。推广“审监分离”工作机制,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新机制,不断提高窗口办事能力。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规范化、标准化。拓展联合审批范围,鼓励各种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鼓励各种审查与验收“单改综”,鼓励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多变少”,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探索推行容缺审批方式,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提前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精简评估事项,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推动解决程序繁、环节多、部门之间不衔接等问题。全面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探索建设项目收费“一表制”,实现各类费用一次性告知和集中收取。

十、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需求牵引、便民实用,积极创新、持续完善”的原则,启动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各方面的完整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窗口部门明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按有关规定制度审查工作细则。开展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坚持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为目标,逐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环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审批部门自行设定的环节,或者调整管理方式;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依照法定程序,最大限度精简办理环节,通过技术标准、管理规范能够有效管理的,应当取消相关环节。加强日常考核工作,以先进窗口窗口先进工作人员评选活动为载体,采取定时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暗访和明查相结合、日常考评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对窗口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出勤、服务作风、服务质量考核制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到办公物品摆放规范、醒目,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进一步完善中心窗口管理考评机制,对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完善,上升到制度层面。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机构设噩、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础设施、统一运行模式)和“三个标准化”(事项名称、流程、材料标准化,事项办理、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消除基层“一站式”服务空白点。加强调查研究、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和督查落实,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推动扶贫脱贫、就业创业、户籍办理、个体工商登记、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农技推广、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救助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直接办理。开展上门办理、网上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十一、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夯实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活动,加大对薄弱地区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部门综合考核,政务公开分值权重不低于4%,政务服务单列分值。委托第三方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网上测评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二、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强化履职尽责政治保障。自觉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心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夯实大厅党建工作基础,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增强窗口人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大厅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大信息报送和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导向,提升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