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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553299524/201506-00005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企业,决定,婴幼儿,DOC 发文日期: 2017-10-26
发布机构: 颍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生成日期: 2017-10-26
生效时间: 2017-10-26 废止时间:
称: 内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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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部门

发布日期:2017-10-26      保护视力色:       

开发区组织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09〕62号)精神,经区委常委会议和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委批准,成立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州编〔2009〕18号文件),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正3副。
    一、主要职能
    1、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规定审批或报批,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批准后的开发区发展规划,审核开发区投资项目;
    2、负责开发区土地开发和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开发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3、负责对开发区内的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管理,为开发区内的企业及项目全程代办立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方面的手续;
    4、负责开发区内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1、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督促检查管委会各项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核、上报、收发、登记、处理工作;
    2、负责党工委具体工作,处理党工委日常事务;
    3、负责开发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4、负责印章、介绍信的保管与使用,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5、负责管委会办公经费的核算;
    6、负责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的管理和日常接待安排工作;
    7、负责信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劳资纠纷、维稳综治等各项工作;
    8、负责统计站及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
    9、负责协调和督办各部室(中心)以及区有关部门在开发区派驻机构的工作;
    10、负责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及法制建设工作;
    11、负责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公交、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12、负责开发区工青妇及社团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商服务部(行政编制2名,部长1名,工作人员1名)
    1、负责组织实施客商投资“一站式、全程化、终身制、保姆型”安商服务;
    2、负责入区企业的立项、注册、登记、“四证一书”、电信(宽带)、有线电视的办理等投产前的一切服务工作;
    3、负责开发区“零费制”工作的执行;
    4、负责招商项目线索的收集、整理、编制、统计、上报以及项目的接待、洽谈、签约、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安排、落实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部(行政编制2名,部长1名,工作人员1名)
    1、负责入区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品牌管理、进出口业务协调、经济效能评估、投资规模评估、质量技术监督等投产后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入区企业各类参展活动的安排、协调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行政编制2名,部长1名,工作人员1名)
    1、负责开发区人才信息的收集和宣传,企业用工的征集、推介、培训、输送等服务工作;
    2、负责与各职业学校和相关的大专院校联系对接;
    3、负责区内外人力市场的建立和管理;
    4、负责做好开发区社会保障工作,推动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
    5、负责开发区的人事管理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建设部(行政编制4名,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
    1、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
    2、负责招商引资入住项目规划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用地选址,基础设施及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作;
    4、负责开发区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五通一平”服务与协调工作;
    5、负责开发区公共设施、绿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6、负责开发区拆迁、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到地籍管理审核工作;
    7、负责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预算审核和基础设施项目编制、统计、申报工作;
    8、负责入区企业准入、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开发区市容管理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贸园发展部(行政编制4名,部长1名,副部长1名,工作人员2名,部长由开发区副主任兼任。部下设招商规划室和社会经济发展室)
    1、负责工贸园土地和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贸园内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2、负责对工贸园内的企业进行服务、指导、监督和管理,为工贸园内的企业及项目全程代办立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等方面的手续;
    3、负责工贸园内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规划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1、负责入园企业的立项、注册、登记、“四证一书”、电信(宽带)、有线电视的办理等投产前的一切服务工作;
    2、负责工贸园“零费制”工作的执行;
    3、负责招商项目线索的收集、整理、编制、统计、上报以及项目的接待、洽谈、签约、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安排、落实工作;
    5、负责工贸园规划建设、入住项目规划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工贸园项目用地选址,基础设施及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作;
    7、负责工贸园企业在建过程中的“五通一平”服务与协调;
    8、负责工贸园公共设施、绿化、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
    9、负责工贸园拆迁、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地籍管理审核工作;
    10、负责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预算审核和基础设施项目编制、统计、申报工作;
    11、负责入园企业准入、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工贸园市容管理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经济发展室(主任1名)
    1、负责入园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品牌管理、进出口业务协调、经济效能评估、投资规模评估、质量技术监督等投产后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入园企业各类参展活动的安排、协调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工贸园文化、教育、卫生、公交、工青妇、社团等社会事业的举办和管理工作;
    5、负责工贸园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工贸园安全生产及企业劳资纠纷投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税金融服务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4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心设财政金融室(工作人员2名,占中心编制),由区财政局派驻;国税室(2-3人)由国税局派驻;地税室(2-3人)由区地税局派驻,派驻人员不占中心编制,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
、财税金融室职能
   (1)负责编报开发区预、决算具体组织预算执行;
   (2)负责开发区土地款清收及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
   (3)负责审核财政投资的开发区各项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
   (4)参与招投标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及债权债务的管理;
   (6)负责开发区公共资产及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办公室经费支出,协调税收征管,负责地方规费与监督,负责开发区优惠政策的执行;
   (8)负责企业会计监督、指导、会计人员培训及管理;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国税室职能
    1、负责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预测和分析;
    2、负责纳税人税务登记、户籍管理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
    3、负责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纳税服务、政策传达工作;
    4、负责税源调查调研、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定额核定工作;
    5、负责税收的催报催缴,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及零星税款的征收。
   3、地税室职能
   1、负责企业纳税咨询、新办户受理、各类涉税申请及资料受理;
   2、管理纳税人户籍、核实税务信息,发放企业税务登记证;
   3、负责发票资格认定、发票购领、验旧,门市发票开具;
   4、整理归档纳税人税收资料;
   5、宣传、辅导税收法律、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