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9502173/201712-19661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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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2-27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7 |
生效时间: | 2017-12-27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印发《颍州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颍州经济开发区、工贸园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颍州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24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颍州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7〕73号)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推进建设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协同建成对上联动省市,对下覆盖区、乡、村三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线上线下两个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力争使颍州区成为全市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县市区之一,让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愉快、兴业愉快、发展愉快、生活愉快。
到2017年10月底,协同市级建设市、区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接入省平台并上线试运行。
到2017年11月底,协同市级建成市、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网上办理事项超过85%,在全区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到2017年12月底,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努力做到本级公共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证5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13550”行动为省市统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3月底,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分类设立综合窗口,推进线上线下联合办理,开展用户评价,网上办理事项达到90%。
到2018年5月底,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到2018年10月底,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协同办理。
到2018年12月底,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事项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提高大数据支撑能力,对于申请材料明晰、标准明确、易电子化的事项,探索推行“智慧审批”。
二、主要任务
(一)协同市级建成市、区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1.协同市级建成市、区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实现“群众办事一个入口”
区级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门户和市级政务服务微门户(微信公众号、移动APP),使用好市级整合后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拓展政务服务渠道。
2.协同市级建成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内部监管一个平台”
(1)统一使用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区级负责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的管理和动态更新,将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2)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支持在线受理、办理、反馈以及并联审批、协同办理、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等应用,集成实体大厅各类智能化设备,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办理。
(3)统一使用市级标准统一的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梳理证件、证照和批文,汇总形成区级电子证照目录,通过市级将区级电子证照目录和服务接口汇聚到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纳入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提供标准统一的证照服务。
(4)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全过程进行网上监察,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过程,为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有效保障。
3.协同市级建成标准统一的支撑体系,实现“用户认证一个号码”
(1)统一使用市级身份认证系统。协同市级建立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市级完成全区用户系统与省级统一用户认证平台对接。存量用户数据按要求汇聚到省平台,增量用户的注册调用省级用户认证页面,跨市用户认证调用省级用户认证接口。
(2)推动与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业务接入。按照省业务接入实施指南和技术规范,协同市级加快推进市、区政务服务平台接入省级公共支付平台,为缴款人提供开放便捷安全的缴费渠道,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缴纳。
(3)建立双向速递机制。市级完成与第三方物流快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双向速递业务植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流程中,提供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快递服务,实时交换快递服务申请数据和物流状态信息。区级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双向速递工作。
(4)推动全区电子印章系统部署应用。使用省统一软件,依托网站政务服务平台部署应用,实现对电子印章从申请、审核、制作、备案、发放、授权、挂失、销毁等全程动态管理。
4.协同市级完善基础设施和保障措施,实现“运行保障一套规范”
(1)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升级,加快区级到乡、村两级的网络通道大提速,实现区到区直预算单位以及所有乡镇、街道、村的光纤全覆盖,并完成三级等保评定工作。
(2)推动市级云服务全覆盖。市级按照政府主导、电信运营商建设、云服务供应商运营的思路,建设两个同城双活的政务私有云平台,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安全高效的基础支撑。区级使用市级平台,做好市级政务私有云平台服务全覆盖工作。
(3)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规范以及国家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便利群众网上办事
1.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1)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省市统一要求,自上而下梳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不同层级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统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2)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目录清单基础上,细化完善行使内容、申请材料、实施编码等要素,经机构编制、政府法制等部门审核后形成实施清单,做到同一层级的相同事项,在不同地区办事指南标准相对统一, 按实施清单梳理时序进度,及时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同源发布。
(3)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谁编制、谁维护”原则进行动态管理,事项数据资源供多方利用。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
(1)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工作方案,再造网上办理流程,简化环节,缩短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2)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必须明确具体情形和材料名称。
(3)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 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4)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及简化优化工作,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制定全区相对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清单、办事指南及通用格式文本。
(5)建立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
3.提高网上服务实效
(1)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高网上可办理率,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便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
(2)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3)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4.全面公开服务信息
(1)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梳理标准,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2)公开办理进度和结果,做到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
(三)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1.推进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1)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全区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制定整合共享清单。
(2)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专项调查,对长期闲置、使用频度低的“僵尸”系统进行清理,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2.协同市级建设完善市、区统一的政务数据交换中心
(1)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普查,梳理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汇总形成“集中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统一应用市级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并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对接联通。
(3)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
3.协同市级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1)以“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为原则,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开放机制。
(2)加快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提供部门应及时维护和更新信息,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3)涉企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报建等事项与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互通,实现证明批文、材料等数据共享。
(4)推行“减证便民”,开展证明材料清理行动,健全部门间联络会商、业务对接机制,对必要的证明材料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四)提高网上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平台推广应用
1.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1)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流程,重构现有窗口服务模式。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或实体大厅综合窗口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2)有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部门,已开展网上服务的,将网上服务入口迁移到平台门户,统一入口管理;未开展网上服务或仅在内部使用的,在平台门户建立网上办事入口。
(3)使用上级纵向业务办理系统的,在未实现互联互通前,将办理过程信息即时录入平台。
2.推进事项网上办理
(1)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2)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服务区,引导服务对象网上注册认证和申请办事。
(3)将利企惠民政策查询、社保查询、公积金查询、违章查询、考试报名、出具证明以及补证换证等热门服务汇聚到网上政务服务门户,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3.创新服务模式
(1)推广普及“综合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2)建立“智慧审批”和“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网上办事制度,探索实行自动受理、自动审查、主动推送审批结果。
(3)加快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4)实行“不见面”送达。加强与邮政速递业务合作,加强审批事务与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移动客户端的嵌入与应用,实现快递送达、“两微一端”推送。
4.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1)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机制,理顺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效能。
(2)依托网上政务服务门户、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12345”服务热线等渠道,建立企业和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的收集机制。
(3)依托网上服务平台评价、实体大厅评价、第三方社会调查等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务服务水平进行即时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体系,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颍州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以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统一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运行的管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倒排工作计划,加强经费保障,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立事项管理、业务协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投资、审批、建设、验收源头管控制度,整合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推进大数据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依法依规明确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支撑。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政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单列分值,加大考核权重。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监察局等单位加强管理,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实行统一监督。采取“周汇报、旬调度、月总结”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等重要作用,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建立多元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四)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区人社部门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政务服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大力培养“互联网+政务服务”复合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附件:颍州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清单
附件
颍州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及时限要求 |
牵头小组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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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协同市级建成市、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一)协同市级建设市、区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 |
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门户 |
2017年11月底,实现市级政务服务门户(颍州区入口)与区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2 |
统一使用市级政务服务微门户 |
市级在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政务服务微门户建设改造,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区政务服务中心 |
||
3 |
统一使用市级“12345”在线服务平台 |
市级在2017年12月底前依托“12345”热线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热线,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室 |
||
4 |
(二)协同市级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
统一使用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市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 |
市级在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系统升级改造,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
5 |
一、协同市级建成市、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一、协同建成市、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一、建成市、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一、建成市、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二)协同市级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二)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
区直各部门与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
市级在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业务办理系统升级改造,具备接入条件;11月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对接,办件全流程信息实现与市级平台实时交换;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直各部门 |
6 |
区级与市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
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区级自建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具备接入条件;12月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对接,办件全流程信息实现与市级平台实时交换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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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梳理电子证照目录 |
2017年11月30日前,区级梳理完成电子证照目录 |
业务梳理组 |
区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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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报送电子证照目录 |
2018年3月10日前,向市上报区级电子证照目录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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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设和对接 |
市级在2018年3月30日前建成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2018年6月30日前将服务接口对接到省共享平台,实现跨市证照调用、验证等;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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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存量证照入库 |
2018年底前,根据证照目录持续推进区级存量证照信息的电子制证和入库,并由市级推送至省电子证照库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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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协同市级建设与省统一办件信息库数据交换 |
2017年10月25日前,和市级同步,办件全流程信息实时交换至省办件信息库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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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协同市级做好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与省平台对接 |
市级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试行与省内其他地市跨区域、跨层级协同办理;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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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电子监察系统 |
市级在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市级电子监察系统改造,并应用于全市;2017年12月10日前,区级完成监察数据信息与市平台实时交换;2017年12月20日前,由市级完成监察数据信息与省平台实时交换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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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三)协同市级建设标准统一的支撑体系 |
协同市级接入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
市级在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用户管理系统改造,存量有效注册用户信息交换至省平台,用户注册认证统一调用省平台认证页面;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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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协同市级接入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 |
市级在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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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协同市级完成物流协议签署 |
市级在2017年10月20日前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之后区级按市协议执行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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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协同市级物流系统植入平台 |
市级在2017年10月31日前将双向速递业务植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流程中,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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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四)协同市级完善基础设施和保障措施 |
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 |
2018年12月31日前,升级改造区级政务外网城域网,完成区以下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政务外网接入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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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
按照国家等保三级要求,协同市级与平台建设同步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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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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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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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
2017年11月20日前,完成区、乡镇(街道)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编制;2018年2月28日前,梳理上报区、乡镇(街道)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2018年3月1日前,建立统一的区、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2018年5月15日前对外公布施行区、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区、乡、村公共服务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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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梳理组 |
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
21 |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
2017年11月30日前,梳理完成区、乡镇(街道)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2018年7月20日前,梳理公布区、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实施清单 |
业务梳理组 |
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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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
2018年6月30日前,按照“谁编制、谁维护”原则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
业务梳理组 |
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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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市级在2017年11月25日前发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经批准后及时发布 |
业务梳理组 |
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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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三、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三、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一)整合政务信息系统
(一)整合政务信息系统 |
政务信息系统自查 |
2017年11月30日前,制定区级政务信息系统共享清单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办公室 |
25 |
政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 |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区级信息系统调查,掌握各部门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 |
综合协调组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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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清理“僵尸”信息系统 |
2017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僵尸”信息系统清理工作 |
综合协调组 |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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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整合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 |
2017年12月31日前,协同市级将分散的、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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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三、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三、推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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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同市级建设阜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二)协同市级建设阜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
政务信息资源调查,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2018年3月1日前,完成区级政务信息资源调查(自建系统)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
2018年8月31日前,将区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经市电子政务办汇总至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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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协同市级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
2017年10月25日前,市数据交换系统基本建成,并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对接联通;之后区级开始使用 |
平台建设组 |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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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收集区级数据 |
2018年3月30日前,区级收集自建系统数据,同时交换至市数据中心 |
综合协调组 |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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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四、强化平台推广应用 |
(一)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 |
综合窗口改造 |
2017年11月30日前,区、乡、村实体大厅完成综合窗口设置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
32 |
推广平台应用 |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应用 |
综合协调组 |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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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二)推进网上办理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
2018年底前,推进事项上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
综合协调组 |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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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前,推进热门服务汇聚到网上政务服务门户,逐步实现全程网办 |
综合协调组 |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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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五、保障措施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建立领导体制 |
2017年10月31日前,成立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完善领导机构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办公室 |
35 |
建立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
建立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管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运行的工作机制和“一口对外、枢纽调度、数据相通、并联运行”的运行机制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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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加强经费保障 |
加强财政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
综合协调组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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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二)完善制度体系 |
平台管理制度 |
2017年底前,制定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立事项管理、业务协同、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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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三)强化考核监督 |
加强考核 |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综合协调组 |
区政府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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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强化监督 |
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媒体监督、第三方评估、群众评议开展外部监督,综合评价政务服务绩效,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
综合协调组 |
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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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四)加强培训推广 |
加强宣传推广 |
持续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营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良好氛围;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
培训推广组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