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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5999X/201709-42261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公民,其他,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09-13
发布机构: 颍州区粮食局 生成日期: 2017-09-13
生效时间: 2017-09-13 废止时间:
称: 颍州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部署落实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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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部署落实行动

发布日期:2017-09-13      来源:颍州区粮食局    保护视力色:       









阜州粮 〔201 7 2



关于成立 颍州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

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颍州粮食储备库、各粮食购销公司

按照《 阜阳市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粮集〔2017〕1 )要求,依据《关于成立 阜阳市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粮集〔2017〕2 ),决定成立 颍州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颍州区 粮食局 综管股 ,负责集中行动各项具体工作。


颍州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陆 军 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

第一副组长: 蔡国仁 颍州区 粮食局局长

副 组 长: 刘利军 检察院党组成员 反贪局局长

袁志强 发展和改革委( 物价局) 副主任

郭献举 区 财政局副局长

闫宗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张海涛 农发行阜阳市分行 营业部副行长

潘振军 区 粮食局副局长

王 建 区 粮食局副局长

郑永刚 区 粮食局 党组成员

韩 涛 区 粮食局 党组成员

员: 反贪局预防科科长

关雅奇 发展和改革委( 物价局) 科员

郭红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海建 区 财政局 企财股股长

贾一帆 农发行阜阳市分行 营业部执行业务

经理

杨智斌 区 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姜 涛 区 粮食局 综合管理股股长

戚建荣 区 粮食局 会统股副股长

刘 天 区 粮食局 监管办副主任

潘传停 区 粮食局 监管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 全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审定重要文件,巡查督导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 问题。



阜阳市 颍州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

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代印)

2017年8月21日





























送:阜阳市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

行动领导小组、中储粮阜阳直属库

阜阳市颍州区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印发









阜州粮 〔201 7 1



关于印发《 颍州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

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储备库、各公司、辖区内政策性粮食收储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南阳、湖北襄阳等地涉粮案件教训,根据《安徽省“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皖粮集〔2017〕1 )精神,结合全 正在开展的粮食系统“查问题、治隐患、守底线、保安全、促党建”专项治理行动,同步组织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以下简称“大快严”集中行动), 制定了《 颍州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颍州区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

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代印)

2017年8月21日
















抄送: 阜阳市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中储粮阜阳直属库。


颍州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创新方式、加强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南阳、湖北襄阳等地涉粮案件教训,根据《 阜阳市 “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粮集〔2017〕1 )精神,结合全 正在开展的粮食系统“查问题、治隐患、守底线、保安全、促党建”专项治理行动,同步组织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以下简称“大快严”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粮食收购、粮食储存、安全生产、应急保供、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性粮食租仓和委托收储、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 地方 储备粮管理、粮食统计制度执行等等十个方面的问题隐患,分清性质,分类治理,全面整改,严肃追责,压实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全覆盖,抓重点。 按照属地原则,兼顾粮权归属,对全 范围内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任务的各类性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集中行动聚焦十个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既要排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也要排查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零容忍、快整治。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全部登记造册,建立整改销号清单,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隐瞒不报。利用集中行动的有利时机,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财力,打一场问题和隐患的歼灭战,实现粮食行业发展环境的全面优化。

3.严执法、重实效。 粮食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政策执行不到位、违纪违规的,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措施对企业进行惩戒,确保“大快严”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三、范围对象

行政区域内承担政策性粮食(含地方储备粮和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任务的各类性质粮食企业。

四、排查内容

在“查治守保促”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四项内容:

1.排查政策性粮食租仓和委托收储问题隐患。 重点排查中央直属企业与租赁库点,特别是租赁民营企业库点在收储中存在的政策、法律、经济风险;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定点规定,进行利益输送;政策性粮食库存对外质押担保、亏库、粮权纠纷;擅自动用、盗卖政策性粮食;租仓、委托关系不断变化;以及其他储粮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2.排查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隐患。 重点排查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规定,卖方企业设置出库障碍,收取额外费用,擅自变更出库货位,拒绝买方验货;提报拍卖标的数量、质量等指标与实际不符,甚至挂拍空单抵顶虚库。买方企业恶意违约;转手倒卖定向用途粮食;主动购买存在瑕疵的拍卖标的进行“碰瓷”,敲诈卖方、谋求不当利益。买方、卖方出库陈粮冒充新粮重新进入国家政策性库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等问题。对屡次拍卖没有成交的粮食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查明是否存在人为原因造成数量短缺、质量不合格等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

3.排查地方储备粮管理问题隐患。 重点排查 地方 储备粮入库质量把关不严;轮换计划管理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擅自动用、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换架空期;仓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4.排查粮食统计制度执行问题隐患。 重点排查粮食经营台账未建立,统计报表未建立,统计报表未报送或报送不及时;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在严格执行“查治守保促”专项治理行动五个阶段的基础上,与“大快严”集中行动全面融合,“大快严”集中行动自查自纠与专项治理行动交叉互查结合起来,部门抽查与专项治理行动督查督办集合起来,增加“回头看”环节。

(一)自查自纠。 中央直属企业组织自查自纠,带头排查问题,彻底整治隐患,发挥表率作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结合专项治理行动交叉互查,由粮食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排查,检查组负责人对排查工作负责,企业负责人对整治工作负责,确保排查全面,整治彻底。对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各级粮食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企业填写“大快严”集中行动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情况表(见附件1-1),并逐级汇总填报“大快严”集中行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登统表(见附件2),以区为单位于8月2 5 日前报市粮食局。对各类纠纷和企业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说明情况,逐级向有关部门上报,协调督促整改和加强日常监管。

(二)部门抽查。 9月底前,由 粮食部门牵头,会同发改(物价)、财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督(市场监督)、农发行等部门组成联合抽查组,对粮食企业自查情况开展抽查,现场填写“大快严”集中行动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情况表(见附件1-2)。部门抽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切实摸清企业储粮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要结合企业自查台账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增强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级部门联合抽查,辖区内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20个以下的要全覆盖,收储库点20个以上的应不少于被查库点的50%;于9月10日前结束;市级部门联合抽查应覆盖所有的县区,以“查治守保促”专项治理行动交叉互查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9月20日前结束。部门联合发现问题按照“谁抽查、谁汇总”的原则,填写“大快严”集中行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登统表(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随同工作总结报市粮食局。

(三)开展“回头看”。 11月至年底, 有关部门和中央、省直属企业要对“大快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剖析问题原因,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推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建立政策性粮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建立由 政府联系粮食工作的秘书长牵头, 粮食局、 检察院、 发改委(物价局)、 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 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发行阜阳市分行 营业部 组成的“大快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人员力量、加强调度督导,形成整治合力。

(二)行动要求。 “大快严”集中行动要做到“三个全覆盖”即范围涵盖各类政策性粮食,对象面向收储政策性粮食的各类性质企业,内容包括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和政策执行情况。突出“四个重点”,即排查整治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地方储备粮管理、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隐患。抓好“三个环节”自查自纠、部门抽查、排查整治回头看。落实“三个责任”,即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粮食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

(三)督查考核。 本次集中行动将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点事项进行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工作不力、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里将组织重点督查,予以通报批评;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的, 领导小组将进行约谈;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考核优秀等次“一票否决”。

(四)宣传引导。 要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妥善处置排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集中行动顺利推进,舆情得到有效管控。利用专项治理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要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58—2 72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