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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6623281X/201711-30893 信息分类: 制度安排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2-14
发布机构: 颍州区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7-12-14
生效时间: 2017-12-14 废止时间:
称: 颍州区环保局例行新闻会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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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环保局例行新闻会发布制度

发布日期:2017-12-14      来源:颍州区环境保护局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确保环保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速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环保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内容

1、局机关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环保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重大举措、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等。

3、环保工作中需要对外发布的有关情况。

4、环保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灾情、事故等。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对象

主要面对新闻单位记者,视发布内容,邀请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

三、发言人和联络员

1、局机关发言人确定一名局领导担任。必要时可请区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负责人发布新闻。

2、发言人按照区政府确定的宣传报道口径和新闻发布内容,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安排、接受记者采访。

3、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和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局党组,必要时,要请示区委、区政府。

4、新闻发布联络员由局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联络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收集、整理新闻内容,送审新闻稿件,联系新闻单位,收集、反馈社会反映。

四、新闻发布会的管理

1、发布新闻的具体内容,由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或由各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申报,也可根据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选择提出,局办公室初审后,呈局主要领导审定,必要时,呈区委区政府批准,发言人发布。

2、新闻发布会的召开,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3、涉及对外发布的事项,事先要与区外宣办商定。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2、发布新闻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举办者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环保局党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