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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571787855/201710-78823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流程图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民,企业,投资者,通知,公告,其他,婴幼儿,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DOC,TXT,JPG 发文日期: 2017-10-23
发布机构: 颍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7-10-23
生效时间: 2017-10-23 废止时间:
称: 阜阳市蜂鸟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互联网上网服务项目设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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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蜂鸟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互联网上网服务项目设立公示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颍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保护视力色: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阜阳市蜂鸟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址:颍州区程集镇东刘村(安徽省阜阳市富源毛巾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营负责人:刘帅(男,19881月出生,颍州区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171024日至2017116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0558-2199873

受理人姓名:王利军

      址:阜阳市东清路100号二楼

      编:236000

阜阳市颍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