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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6292400X/201801-69200 信息分类: 计划总结
内容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保,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气象、质量,食品安全,残疾人工作,其他,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其他,婴幼儿,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2-22
发布机构: 颍州区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7-12-22
生效时间: 2017-12-22 废止时间:
称: 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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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颍州区农业委员会    保护视力色:       


 

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1742号)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2017年,颍州区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农科〔2017〕174号)要求,现将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700人,其中生产经营250人、专业技能型150人、专业服务型300人。省级以上财政投入项目资金129.9万元。经过招标,由阜阳市农广校、颍州区农广校和颍州区农机校3家公办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全区3个培训机构14个培训班共完成培训人数735人,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105%。经对255名新型职业农民学员组织认定,新认定初级新型职业农民254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开展培训需求调研。根据省市农委通知精神,为摸清我区新型农民培训需求,科学制定2017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区农委组织有关单位,抽派专门人员,开展了全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求调研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新型经营主体等形式,全面掌握颍州区新型职业农民现状和培训需求,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针对性地实施年度培训奠定了基础。

2、切实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农委工作部署,依据省市2017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结合颍州区城郊农业发展实际,联合出台了《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阜州农〔201746号)文件,全面安排部署培训工作。

3、招标确定培训机构。省市项目实施方案下发后,区农委、区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按申报程序开展培训机构申报受理、审定和招标认定工作,经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了区农广校、区农机校和市农广校3家公办培训单位,为颍州区2017年新型农民培训培训机构。

4、规范遴选培训对象。根据培训方案,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颍州区2017年新型农民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的通知》(阜州新农培〔2017〕2号),对照文件,全区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街道)初审、区农委确定等程序择优确定了培训对象。

4、精心做好培训准备。一是学习有关文件。区农委组织对培训机构负责人及全体业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认真学习讨论2017年度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按照文件要求,有针对地做好培训的前期准备。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区农委通过颍州区民生工程信息网、颍州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的惠农政策,营造全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师资队伍。培训机构在总结历年师资选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农民培训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调整师资队伍,集中选聘了一批省、市级农业专家和外县区基层农业一线专家,并注重充实一定比例的特色专职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了培训师资库,调整充实了讲师团队伍,提升了培训的针对性,满足了培训对不同专业、不同内容的师资需求。四是优化地方教材。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在按照省农委文件和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征订省编教材,确保按规定教材数额人手一套。在此基础上,区农委组编了《颍州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实用技术教材》,做到参训学员人手一份。五是科学制定教学管理方案。培训机构通过开展逐专业的需求调研,根据区农委统一下发的分专业培训方案(阜州新农培〔2017〕3号),制定了规范的班级教学计划,做到了整体一次设计、分段实施,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规范,确保了培训课程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六是优选实训基地。根据2017年新型农民培训专业设置,区农委下发了《关于公布颍州区2017年新型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的通知》(阜州新农培〔2017〕5号),对已建立的实训基地进行了调整充实,共建立覆盖全部2017年新型农民培训11个专业的实训基地13个。。

5、认真落实培训服务。4月份开始,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实施方案,抓住农民夏收前的有利时机,相继启动培训活动,按总体开班计划,逐班落实集中培训,做到5个到位,即学员组织到位、教材发放到位、集中授课到位、学员考勤到位、全程影像记录到位。

6、严格项目监管。根据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区农委和区财政局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监管工作。一是开好相关会议。通过召开培训机构负责人及联络员会议、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会议等有关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提高对实施民生工程重要性的重视程度。二是层层落实责任。通过签订项目责任书等形式,从区农委到培训机构、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从培训机构到培训班班主任、到培训教师,通过落实任务、严明纪律,层层落实工作职责。三是严格开班程序。每班在开班前上报培训计划和开班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四是上好开班“第一堂课”。在每期培训班开班之际,区农委派员到每期培训班参加开班仪式,并上好“第一堂课”,为参训农民详细解读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政策,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民生工程的社会效益。五是做好满意度调查。区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为了解每个培训机构每期培训班参训学员满意情况,在每期培训班结业时,均安排人员到场对每位参训学员发放“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参训学员满意度调查表”,并对本期培训班进行总结。六是落实暗访和电话抽查机制。区农委出台了《颍州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质量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和《颍州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暗访机制实施方案》(阜州新农培〔20167号)在培训过程中和培训结束后,区农委通过定期不定期暗访和电话回访,及时发现好的典型和存在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责成培训机构立即整改。七是抓好项目验收。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了《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验收办法》(阜州新农培〔2017〕9号),在培训机构完成培训和自查的基础上,区农委、区财政局组成项目验收组,于10月下旬对三个培训机构的14个培训班分别进行了实地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抽打回访电话等方式,对培训班和培训机构逐一量化打分,出具了验收报告。

7、严格资金监管。一是出台资金管理细则。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财农〔2016〕609号)精神,区农委、区财政局出台了《颍州区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阜州农〔2016137号)文件,为严格项目资金监管提供了依据。二是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发方案要求,在对项目进行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区农委、区财政局56日联合下发了资金预拨文件,首批按70%比例预拨的90.93万元项目资金已及时拨付到培训机构。11月中旬,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区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剩余30%经费。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区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为项目落实了工作经费。四是开展项目审计。区农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对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进行了审计,结果显示:颍州区农业委员会在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1742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经费收支规范、合理,项目实效显著,取得了良好成绩,将为颍州区农民致富和现代农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8、规范开展认定管理。在各培训机构完成培训任务的同时,区政府及时启动了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颍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通知》(阜州政办〔2017154号)文件,对照通知要求和《颍州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阜州政办〔201553号),在个人申请、村(居)委会推荐、乡镇初审的基础上,区农委组织专家对255名初审合格的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进行了认定评审,经过公示,区政府为254名评审合格人员颁发了初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9、积极做好跟踪服务。一是建立了跟踪服务制度。农技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实行一对一指导服务,明确了农技人员跟踪服务职责,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制度进行完善。二是加大了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教育力度。今年以来,区农委组织区农广校通过开展农业广播电视学历教育、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经营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形式,先后针对全区新型职业农民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5期,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50人次,通过理论培训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提高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技能、经营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做出了贡献。三是加大了新型职业农民指导服务力度。对新型职业农民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区农委组织开展分类指导,主要在技术服务、营销手段、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认证、农业品牌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服务和引导。今年以来,共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示范基地新技术示范观摩80多场次;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农产品储藏、经营项目申报10多项、成功申报“三品一标”认证32个;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参加省内外大型农产品交易会近10场次,展示品牌农产品30余个;建立主要为新型职业农民服务的村级电子商务营销网点12个;建成“一站式”颍州区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首期为15家新型职业农民经营实体成功建立了网络化、信息化连接。四是加大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力度。利用《中国产经新闻报》、阜阳电视台、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等等媒体,对典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业绩进行报道,提升知名度,扩大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影响力,今年117日、8日阜阳电视台“田野风”栏目连续对颍州区多个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实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10、认真落实政策扶持。今年以来,颍州区利用已有现代农业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在已有市区级现代农业奖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的基础上,颍州区推出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多项扶持政策,一是区农委联合颍州区农行、颍淮农商银行、阜阳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单位,多方为职业农民发放优惠贷款。二是区金融办联合相关金融单位,重点向职业农民推出保贷通、劝耕贷等贴息、减息贷款,截止11月底,仅保贷通一项,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36户,发放贷款4446万元。三是积极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参与当地秸秆综合利用,区政府对午季、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各个项目累计发放奖励性补助3200余万元。四是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规模经营,依据《颍州区发展现代农业扶持办法》,2017年,颍州区共奖补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88户、土地流转先进单位13个、区级龙头企业14家、“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9个、区级以上示范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联合社48家、观赏鱼养殖户9人、养殖基地3个,休闲农庄1家。发放奖补资金950多万元。五是鼓励职业农民申请农机补贴,全年补贴职业农民453户,补贴农机755台,累计补贴资金1100多万元。六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大力从新型职业农民中扶持产业致富带头人,全年支持产业大户32户、发放奖补资金320万元。六是积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试点。区政府于今年4月向省农委递交了《关于报送颍州区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方案的报告》(阜州政秘〔201720号),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对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增收试点,目前,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三、问题和建议

1、培训任务基数过大。对照新型职业农民的条件,各地具备参训资格农民的比例有限,加之连年扩大培训规模,势必造成参训对象数量不足的态势,过量的放大培训机会,会降低参训农民的整体质量、参训积极性和参训效果,一定程度上给项目的严肃监管带来影响。建议适当收紧培训规模,给更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创造条件。

2、评价体系亟待完善。由于上级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下达较晚,而且变化较大,造成了项目实施要求经常变化,给基层项目实施带来不便。同时,如果让参训农民全部使用APP进行网上评价,工作难度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建议对学员手机APP满意度评价要求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3、项目经费需带帽下达。由于今年上级财政实行了大专项管理模式,县级财政在落实上级整合资金要求的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文件依据,给足额落实上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经费带来困难。建议今后在下拨项目经费时,恢复带帽下达经费文件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