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292400X/201712-68589 | 信息分类: | 行政处罚结果 |
---|---|---|---|
内容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保,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气象、质量,食品安全,残疾人工作,其他,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命令,决定,其他,婴幼儿,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DOC,TXT | 发文日期: | 2017-12-12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农业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7-12-12 |
生效时间: | 2017-12-12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2017年农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阜州 (动监)罚〔2017 〕1号 |
《关于阜阳市颍州区苏连福生猪养殖场违法处置病死动物案》 |
苏连福 |
— |
—— |
2017年3月2日,颍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接群众举报称,西湖镇苏连福将养殖场死亡的2头死猪丢弃在养殖场附近的沟边上。颍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2头死猪,每头猪重量在7到8斤,皮肤暗红色。其行为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于当日进行立案查处。 |
责令无害化处理2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罚款300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 |
到银行缴纳罚款 15日 |
颍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3.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