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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6292400X/201711-40580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保,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气象、质量,食品安全,残疾人工作,其他,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通知,公告,通报,其他,婴幼儿,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DOC,TXT 发文日期: 2017-11-20
发布机构: 颍州区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7-11-20
生效时间: 2017-11-20 废止时间:
称: 颍州区农委主任解读我区农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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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农委主任解读我区农业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17-11-20      来源:颍州区农业委员会    保护视力色:       

近日,颍州区农委主任王玉杰就广大农户所关心的我区农业奖补、补贴政策问题做了有关解读。

一、关于对土地规模经营的补贴

对当年在本区内新增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按每亩60元予以补助;

对流转土地100亩以上(不含新增部分),按每亩40元予以补助。

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再给予3万元奖励;

对当年新增流转土地3000亩(集中连片不低于1000亩)以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再给予6万元奖励。土地流转必须签订正式流转合同,流转期限达3年以上(含3年)。

区政府每年对各乡镇、各涉农街道土地流转和集中经营情况进行考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

二、对设施农业的补贴政策

(一)当年新建钢管大棚(宽度5米以上,弧顶高2米以上,单个大棚占地不少于666平方米)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每亩以奖代补1500元。

(二)当年新建冬暖式温室(寿光模式)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每亩以奖代补5000元。

(三)当年新建连栋大棚(连体无隔断,玻璃或阳光板外罩,弧顶高3米以上)温室单体3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每平方米以奖代补40元。

(四)当年新建智能温室(钢构连体,弧顶高5米以上)单体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以奖代补120元。

(五)对新增固定资产集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由区政府按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一事一议”。

三、对发展中药材、蔬菜产业的补贴政策

对当年新增露地中药材、蔬菜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每亩以奖代补500元, 第二年至第五年每亩每年以奖代补100元。

四、对林业产业的补贴政策

重点对连片造林、苗木花卉、木材加工以及特种养殖等林业产业进行扶持。对当年新建经果林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苗木花卉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的,从当年至第十年每年每亩以奖代补300元;

其他林木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一次性以奖代补每亩300元。对102省道、202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线两侧50—200米范围内种植高标准绿化苗木花卉(含经果林),集中连片不低于100亩的,从当年起连续三年每亩给予1000元扶持,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每亩给予500元扶持;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每亩给予300元扶持。

当年被评为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1万元奖励;

对当年被评为省级、市级、区级标准化特种动物养殖场的,分别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5万元、2万元。

五、对畜牧标准化养殖的补贴

对当年新建达到市级、区级标准化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的,分别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和3万元。

六、对观赏鱼养殖的补贴

观赏鱼养殖面积在5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1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以上补贴的补贴申报程序

符合以奖代补对象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向区农委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的证明资料。区农委报请区政府组织人员审查资料、现场核查,向区政府提出拟奖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