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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59471/201711-5170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1-09
发布机构: 颍州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11-09
生效时间: 2017-11-09 废止时间:
称: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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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阜阳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来源:颍州区财政局    保护视力色:       

财金〔20175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做好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财金〔2017229号)和《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通知》(林金函〔2017203号)精神,我局会同市林业局制定了《阜阳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林业局

2017年1010

阜阳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财金〔201722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造林绿化建设成果,维护广大林农切身利益,结合全市林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实行政策扶持,增强林农和林业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促进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即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发挥政府组织推动作用,引导和鼓励林农、林场、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自愿参加森林保险。在各级政府和财政、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下,由保险经办机构在遵循市场机制和保险规律,发挥自身风险控制优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二、开展森林保险的政策内容

(一)保险标的。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和商品林。

(二)保险责任。森林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台风、暴雪、雨凇、虫灾等,造成林木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

(三)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1年,具体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四)保险金额。遵循“保成本、广覆盖”原则,按照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包括郁闭前的整地、苗木、栽植、施肥、管护费、抚育费)确定。公益林450/亩,商品林550/亩。

(五)保险费率。公益林3.5‰、商品林4‰。

(六)保费补贴。公益林保费为1.575/亩,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40%、市县财政补贴10%;商品林保费为2.2/亩,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45%(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予以补贴)。

(七)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由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确定。20172020年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经办。

(八)保险模式。森林保险采取“保险经办机构自营模式”,由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九)试点范围和投保方式。在阜阳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以各地最新的森林资源二类清查数据作为承保依据。

1.公益林:省级及以上公益林,由县级林业部门造册,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投保。

2.商品林:对国有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取得林权证的,以林权证面积直接投保;对集体所有的或未取得林权证的林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投保。

(十)保险理赔。保险林木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按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林木如遇多次灾害,则每亩赔款累计不超过每亩保险金额上限标准:

1.保险林木发生保险事故,损失程度在10%(含10%)至90%时,保险人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程度×损失面积

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密度

2.保险林木发生保险事故,损失程度在90%(含90%)以上的,保险人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面积

(十一)资金管理。森林保险资金由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有关规定执行。自觉接受财政、保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二)风险管控。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各项风险准备金,充分利用再保等市场机制化解经营风险,建立健全森林保险大灾分散机制,提高我市森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动,积极推进,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侯永贵 阜阳市农险办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永彬 阜阳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陈宝鼎 国元农业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员:李 阜阳市财政局金融科科长

阜阳市林业局计财科科长

王金付 国元农业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农险部经理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森林保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条款内容,积极引导林农、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为全市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推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配合与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1.财政局负责做好试点工作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结算、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2.林业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建立全市森林保险林业专家库,协同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宣传、承保理赔、查勘定损和防灾减损等工作,并监督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基层林业保险服务体系,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3.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规定,规范开展森林保险的业务宣传、展业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要借此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基层保险服务网络,加强森林保险协保员和保险从业人员的政策和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做好做实,为推动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