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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59658/201712-49292 信息分类: 计划总结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2-14
发布机构: 颍州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7-12-14
生效时间: 2017-12-14 废止时间:
称: 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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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打算

发布日期:2017-12-14      来源:颍州区民政局    保护视力色: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宗旨,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2017年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和序时安排,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1.以民政民生工作为主线,社会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城乡低保工作。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17]90号)和《颍州区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阜州扶组[2017]6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保障线2016年的每人每月4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农村低保保障线2016年的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2017年1-10月份,全区共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561户4200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937户1510人,新增城市低保92户165人,取消城市低保对象534户1069人,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截至10月份,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211户13978人,1-10月共打卡发放农村低保金2613.1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331元,目前在全市民生工程中排名第二。截至10月份,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7228户14689人,1-10月共打卡发放城市低保金640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422元,资金发放符合序时目标任务。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1-10月份共救助18202人次,发放救助金1883,3万元,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平台救助5661人次498.5万元。另外,通过一站式医疗补助平台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421人次实施了医疗补助,医疗补助款15.97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后、医中补助4人,共发放医疗补助金1.7万元。同时,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代缴参合参保金45662人684.93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

3)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农村五保对象437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0月共打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经费1428.35万元,资金发放符合序时目标任务。目前全区共有孤儿238人,其中孤儿8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7人、感染艾滋病儿童4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00元。,1-10月份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40.22万元。

4)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5608人,其中1-2级3274人,3-4级 2334人,1-10月份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2.16万元。2017年全区共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4240人,1-10月份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9.9万元。

5)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2017年我区生活无着人员任务数697人次,1-10月份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642人次,累计支付资金205万元。

6)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我区计划新增社会办养老床位150张,实际新增220张,任务完成率147%。2017年全区共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500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截至目前,接受服务3349人次,发放补贴46.95万元。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按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60元,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中的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分散供养中的半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失能人员每人每月150元标准进行发放。目前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正在申报,待审核后进行发放。2017年我区共发放80周岁高龄津贴274.62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待市级配套资金下拨后,进行发放。目前,我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市整体排名第一。

7)救灾工作。2017年我区扎实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宣传、灾害逃生应急演练、救灾信息员培训等工作,修订了《颍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了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及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

2.以民政项目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2017年,我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共7个,其中王店镇刘新庄村、桃花村、连新村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已开工在建,预计11月底完工;三合镇王大郢村、新宅村,三十里铺镇陈郢村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正在招标;颍西街道郝庄社区综合体因土地审批等问题,改在原址新建,建筑面积约1500㎡,包括建设、装修、拆迁等费用,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建议列入2018年续建项目。

2)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2016年以来,通过学习先进地区公墓建设经验,各乡镇、街道提高了认识,开扩了眼界,树立了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信心。结合本地实际,进行选址、规划、筹集资金,加快建设,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已建成村级公益性公墓10座,其中王店镇3座,三塔集镇4座、颍西街道1座、西湖镇1座、马寨乡1座。今年以来,区政办印发了《颍州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办法(试行)》(阜州政办秘[2017]23号),区发改委(物价局)、区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收费标准的通知》,为我区公墓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及工作依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也推动了全区殡改形势不断好转,火化率稳步提升。1-10月份,全区共火化遗体2472具,完成年度任务数的65%,全市排名第四。

3)民政福利项目谋划建设工作。为补齐长期以来我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的短板,2016年以来,我局先后谋划了光荣院、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城市公益性公墓、老年养护院等福利项目,其中光荣院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于年内开工建设,其他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力争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

3.以保障退役士兵、优抚对象权益为重点,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各项政策。

1)双拥工作。20173月-4月,成立双拥考核组,区委办、区政办牵头对2016年度178家双拥合格申报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组织学习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督促双拥成员单位及非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双拥政策。认真做好了17个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宣传工作。

2)优抚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定补、抚恤金发放工作。目前全区共有重点抚恤优抚对象2201人,其中“三属”52人;复员军人94人;伤残军人398人;享受定补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90人、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伍军人157人。老年烈士子女10人、建国前在乡老党员6人;2017年新增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92人。1-10月份,共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共发放抚恤补助金2330.5万元。二是做好优待户评定及优待金发放工作。2017年全区共评定优待890户,发放优待款922.9万元。三是认真开展了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共慰问7个驻军单位、桐城荣康医院、怀远荣军医院和区光荣院,送去慰问金共计50.2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79户,发放慰问金4.1万元。

3)安置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6年退役士兵全区共接收446人,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安置对象16人。对于2016年冬季选择老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选择新政策自主就业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我区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1:1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安置对象,我区采取量化评分、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安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 二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培训工作。2017年我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分为秋季和冬季两次开展,民生工程涉及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为160人,经过广泛发动动员,截至目前已完成培训人数120余人,预计待冬季培训开始后将大幅度超额完成培训任务。三是认真开展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全力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2016年年底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对全区所有退役士兵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信息采集,通过信息采集工作共摸排出安置后未上岗人员63名。上述63名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兵目前29人通过发放自谋职业金的方式、34人前期重新落实工作,目前已全部得到有效解决。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得到了国务院督查组高度认可和较高评价。四是认真落实进藏兵相关政策,切实保障进藏退役士兵权益。我区共有两批进藏兵,分别为2006年44人,其中已退役并妥善安置44人;2011年进藏兵15人,其中应安置6人。颍州区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充分保障进藏退役士兵正当权益。其中2006年入伍的进藏兵,按照优待金增发一倍,退役金按自谋职业标准增发50%已经全部予以落实到位;2011年进藏兵中,义务兵期间优待金增发一倍全部落实,应安置的6人中,前期按照新的安置条例关于退役金相关规定,在自主就业金标准上增发50%,近期根据省、市关于退役进藏兵相关政策要求,按照自谋职业标准增发50%的退役金,颍州区严格执行,目前已与上述6人全部见面,并签订补发协议。目前颖州进藏兵群体比较稳定,未发现有不稳定动向。

4.以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为保障,切实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1)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消防改造。目前,我区共有公办敬老院13所,床位2546张,社会办养老机构15所,床位21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1.2张。由于前期投入不足,我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欠账较多。2016年,我区启动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2016年12月完成招标手续,总投资888.3万元。目前正在施工。2013年,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颁布,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要求,我局要求已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办消防手续,截至目前,全区15所社会办养老机构已有12所取得了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凭证。长寿老年公寓、夕阳红老年公寓、祥和老年公寓等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由于受房屋产权、房屋建筑条件等限制,虽未取得消防手续,也安装了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水系统等消防设施。通过消防改造,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系数得到很大提升。同时,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经我局协调,长寿老年公寓、夕阳红老年公寓、祥和老年公寓等3家机构已先后与程集镇养老服务中心、王店镇养老服务中心、三十里铺镇养老服务中心达成承包协议,目前3家机构都在积极进行搬迁。

2) 严格落实养老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及部门监管常态化。为确保各养老机构日常运营安全,要求各养老机构必须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做到值班人员在状态、值班情况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同时为加强对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的了解,我局投入2万余元,为每个养老机构安装了远程值班监护仪,可以实时了解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实现监管常态化、手段多样化。

3)建立养老机构聘用专业电工制度。今年,结合全省电路线路专项整治行动,我局要求每个养老机构必须配备专业电工,并签订服务协议,定期对机构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目前我区已实现养老机构聘用专业电工全覆盖。

4)加强督查,确保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我局坚持每月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安全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各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室内外用电线路、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情况。今年以来,通过安全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2处。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向养老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发安全隐患整改函,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建立了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截止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5.以精准识别、精准救助为基础,扎实做好社会兜底扶贫工作。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直接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其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扶贫工作成效。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的领导,区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业务科室为具体责任人,全面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各乡镇、街道也都成立了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的实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2加大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2017年我局印制2万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政策宣传册及政策宣传袋,做到社会兜底贫困户每户一袋、人手一册,内容简洁,易于理解。目前我局在三合镇、王店镇等几个村(居)委会进行了试点,通过社会救助公示栏。把各项社会救助兜底政策和贫困户中享受社会救助人员信息在公示栏中公示,做到政策、救助对象家庭信息全部公开,提高了政策透明度,让群众知晓各项救助政策的对象、标准、范围、程序。下一步将在全区其他乡镇、街道全面推广。

3)细化措施、确保实效。2017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个人缴款346.73万元,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100%。2017年全区下拨贫困户医疗救助资金700万元,兜底资金400万元,合计1100万元,截至10月份,贫困户医疗救助、兜底10966人次,救助支出499.9064万元,兜底支出145.4769万元,合计支出645.3833万元,占区下拨资金量的58.67%。同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范围,确保社会兜底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6.以民政公共服务职能为抓手,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市对城乡社区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和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原15个城市社区试行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在农村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前,在西湖镇的6村1居进行试点,并拨付10万元,已运行实施。同时,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颍州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提高了监委会成员工资待遇,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行为。

2)地名普查工作成果丰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共搜集陆域地名信息4026条、拍摄照片8537张、打印地名表册17本,地名普查成果资料涉及11大类45个子类的,全面收集整理了地名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多媒体等信息资料。同时登记了267块地名标志,完成了366条地名标准化处理,形成了覆盖全区的1:5万比例尺的地名普查成果图和建成基于国家地名数据库的本级地名基础数据库,按时、保质的完成了颍州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并在检查验收工作中通过了省级验收。另外《颍州区行政区划图》、《颍州区地名故事集》、《地名词典》等地名普查转化成果出版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1至10月份,全区办理结婚10859对,离婚4056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1.基层民政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区基层民政所人员严重不足,大多为一人所,最多不过两人,且兼有残联、社保等多项业务,与当前繁重的民政业务极不匹配,同时社区(村)也没有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基层民政力量的薄弱,严重制约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是我区各项民政工作在全市排位靠后的重要原因。

2.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仍然较大。根据省、市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要达到8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要达到60%,全区城乡社区共155个,目前仅建有老年日间照料中心5个,分别为三里岗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泉河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东刘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八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港口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占社区(村)总数的比例不足5%。今年以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离实现农村社区(村)公墓全覆盖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仍不能满足群众安葬骨灰的需要。

3.养老服务质量不高、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管护人员年龄偏大,专业化水平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社会办养老机构大都是租赁房屋,租赁自建房改造难度大,发展受限、安全隐患较大,且规模小、服务内容单一、生存空间小;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发展严重滞后。

三、2018年工作打算

1.着力实施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把社会救助工作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率,确保到2018年底,我区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

  2.着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继续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城乡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网格化、信息化、扁平化为方向,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继续做好农村社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全面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启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有效覆盖。

    3.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顺应养老需求,积极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更好地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把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的土地供应、税费减免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三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保障低收入老人基本养老需求。

4.着力构建双拥工作大格局,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聚焦强军目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两新组织”拥军工作,搭建拥军平台,创新拥军载体,积极吸纳“两新组织”参与军民共建活动,提升“两新组织”参与双拥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完善双拥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双拥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双拥创建成果。

二是严格落实“普惠加优待”的各项优抚政策。深入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完善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抚恤补助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联动机制。突出抓好“普惠加优待”的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四项工程”。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规范优抚医疗“一站式”服务,实现同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系统兼容。依据政策规定,做好涉核退役人员的健康体检和评残工作。

三是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多措并举,保证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退役士兵上岗就业。健全安置补助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退役士兵相应补助及时足额到位。积极协调落实退役士兵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开展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释,掌握舆情动态,确保社会稳定。

5. 着力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殡葬管理再上新台阶一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不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牵头协调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大力度,清理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木等丧葬用品市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殡葬改革、文明节俭办丧事、绿色生态安葬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二要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实现全区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以满足群众安置骨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