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59578/201710-10945 | 信息分类: | 本级政策解读 |
---|---|---|---|
内容分类: | 科技、教育,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7-10-26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17-10-26 |
生效时间: | 2017-10-26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专利资助政策解读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一、颍州区的专利能申请哪些政策奖励
1、《安徽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资助标准5000元/件;已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标准2万元/件(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获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给予重大奖励。
2、《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政策》规定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1000元和600元奖励。发明专利按实际缴纳年费给予全额资助,每年兑现一次。当年授权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的,给予单位5万元奖励。单位每申报1件发明专利,给予其专利联络员300元奖励。同时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贯标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专利质押贷款评估、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颍州区科技创新奖励(补助)办法》规定对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凭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发票原件),经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核实后给予0.3万元资助奖励;对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凭证书原件),经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核实后每件分别资助0.3万元、0.1万元、0.05万元;对获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对全年授权专利20件(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少于10件)以上的企业,再奖励5万元;获国家级、省级专利金奖的,每项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国家级、省级专利优秀奖的,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市级和县级不重复享受。
二、获得资助的专利类型
1、省级资助专利类型: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2、市级资助专利类型:已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3、区级资助专利类型:已受理的国内发明专利;已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