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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43087450/201711-88256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7-11-15
发布机构: 颍州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7-11-15
生效时间: 2017-11-15 废止时间:
称: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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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颍州区教育局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的关键所在。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要求,我省先后印发多个文件,明确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的政策,并积极开展改革试点。

201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明确“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201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5〕62号),明确“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2016年,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1号),更是明确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对象条件、比例方式和保障机制。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明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积极推进“无校籍”管理,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我省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改革试点。2014年,我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合肥市肥西县入选首批义务教育学校县管校聘改革示范区。今年上半年,为深化“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教育部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示范区申报工作,我省亳州市、合肥市庐阳区入选。目前,全国共分二批遴选了49个改革示范区,分布在25个省份,其中我省共有4个,是改革示范区最多的省份之一。

从文件政策落实和各地试点情况看,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改革,在省级层面政策有了突破、县区层面改革有了试点,但受制于传统的教师编制到校、职称岗位到校的中小学编制人事管理制度,不少地方反映,在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时,在编制实名管理、跨校职称评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体制机制障碍,试点地区有一些成功经验,但做法不一,难以推广,需要省级层面出台指导性意见,明确“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路径和方法。

出台《指导意见》目的,就是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创新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县(市、区)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为校长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3、《指导意见》实施的范围对象包括哪些?

全省各县(市、区)域内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4、“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完善县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按照“标准统一、动态调整、余缺调剂”的基本思路,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建立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二是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标准、岗位统筹、分类核定、职数统管”的原则,采取区分学段、打包核定的办法,将县(市、区)域内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分别对照现行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统一核定县(市、区)域内不同类型高中(完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不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拟订具体分配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三是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教师交流轮岗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四是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和聘后管理。五是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六是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5、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是什么?

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市(含市本级和市辖区)、县(市)为单位,动态核算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辖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动态核算。建立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采取区域统筹、保障急需、用后返还、动态流转的管理办法,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调整,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6、实现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的路径和方法是什么?

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根据具体编制数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批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岗位统筹、分类核定、职数统管”的原则,采取区分学段、打包核定的办法,将县(市、区)域内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不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根据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拟订具体分配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7、“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中如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中小学教职工是改革推进实施的主体,要树立改革推进依靠广大教职工、改革受益者为广大教职工的理念。学校制定的教职工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人事管理制度,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完善人事争议申诉制度和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

 

8、《指导意见》实施的保障措施有哪些?如何落地?

一是组织保障。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二是机制保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对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实行统一管理的有效机制。三是思想保障。各地要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纪律保障。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纪律约束。

《指导意见》要求,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把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情况作为政府教育发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