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7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中国·颍州    阅读: 次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颍州经济开发区、工贸园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快速增长,为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促进园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园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多元招聘”的工作思路,树立“招工就是招商”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招工就业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地化解招工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满足企业的用工要求,全力推动工业强区发展战略。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作为园区企业招工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区招工任务。2015年,全区计划为企业招工3780人。

三、工作措施

(一)组建招工服务网络。在全区范围内选配招工专管员,城区每个社区选配23名,农村每自然庄选配1名,选配对象主要是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和村(居)、社区干部。选配收入实行多劳多得,即每向经济开发区、颍州工贸园输送一名工人,且该工人在企业工作满三个月,依据企业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并经有关部门核实,由区财政向招工专管员发放300元招工补贴。各乡镇街道须在2015320日前将人员选配到位,并将人员信息上报人社局,联系电话:05582787755,电子邮箱:yzqjyj2787755@163.com.

(二)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区人社部门及开发区、工贸园管委会要定期深入企业调研,收集整理企业用工信息,依托人力资源市场、专题招聘会、集市等渠道,通过网站、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发布招聘信息。开发区、工贸园管委会要在周边主要交通路段及人流集聚地悬挂招工条幅,各乡镇街道人社部门及村级招工专管员要将企业用工信息张贴到镇、村信息宣传专栏,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及时更新信息。

(三)完善用工长效机制。区人社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为职工服务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绿色通道,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举报投诉,要按照依法及时处理。同时,加速推进园区周边商业配套,完善商店、餐饮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和务工人员提供生产生活便利,实现劳动用工良性循环。

四、落实奖惩考核制度

区政府对招工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总结,每季度末将按照招工任务序时进度,对完成序时任务且输送人数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最后一名单位将由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年终对全年任务进行总结考核,对完成招工任务且输送人数前三名单位分别奖励3万、2万、1万元,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后三名单位,将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并在年终兑现大会上表态发言。各乡镇街道实际招工人员需由接企业签字认定,经区人社、经开发区、工贸园等单位严格把关后,上报区政府兑现奖励。

 

附件:招工任务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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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3

 

附件

        招工任务指标分配表

单位

人数(名)

文峰街道办事处

100

鼓楼街道办事处

90

清河街道办事处

180

颍西街道办事处

180

西湖景区街道办事处

90

九龙镇

360

马寨乡

360

西湖镇

360

程集镇

360

三合镇

360

王店镇

460

三十里铺镇

420

三塔集镇

460

合计

3780